2006嘉定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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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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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嘉定区各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细节,希望能对各位家长有所启示。

一、初中招生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嘉定小学毕业生只进行毕业考试,考试日期为6月24日(星期六);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和登记造册。毕业考试试卷报区教师进修学院小学研训部备案。  
2.初中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班学生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表,作为中学录取的依据。  
3.学校必须验审户口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小学毕业生,将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校区归口入学,嘉定的其他寄放户口由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  
4.上海户籍、父母或本人购买嘉定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商品房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和《房产证》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校区归口入学。  
5.原毕业小学须在4月30日前向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初中预录取情况的《告知书》。  
6.各中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招生工作意见,不得自行接收跨校区学生和无档案学生,不得按成绩高低编定好差班,并最迟于新学期开学前15天,向升入本校的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7.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安排就读;或按嘉定教育局制定的初中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办理继续就读手续。学生须在4月20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填写有关表格,决定就读去向。  
8.非上海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希望在嘉定借读的,除《上海居住证》(人才引进)子女及嘉定蓝印户口外,学生及家长应向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学额允许的前提下审核后报区教育局。  
9.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商品房《房产证》认定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二、小学招生  
1.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审核其是否具有区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2.学龄儿童按户籍、居住地划块就近入学,原就读幼儿园须在4月30日前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预录取情况的《告知书》。各小学应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校区在6月10日(星期六)组织新生报名工作;并最迟于新学期开学前15天,向升入本校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入学时学校不得进行任何测试。  
3.学校招生时必须审验户口簿,核准年龄和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按校区归口报名入学,嘉定的其他寄放户口由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  
4.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等地区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校区招生;个别因特殊困难,需跨校区就读的新生,由接受学校登记造册,报基础教育科审核。  
5.上海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嘉定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购买商品房的学龄儿童,凭户口簿和《房产证》按校区归口报名入学。  
6.非上海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希望在嘉定借读的,除《上海居住证》(人才引进)子女及嘉定蓝印户口外,学生及7.6月30日前,嘉定小学招生工作基本结束,各小学将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办理者,由局基础教育科另行安排。  
8.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编班时,班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特殊情况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及公立转制学校招生  
1.“公立转制学校”须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必须在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内免试招收新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招收录取学生,当学生报名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当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  
2.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依照《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须经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核准,报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住宿条件。  
3.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招生,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测试和面试。  
4.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学科竞赛成绩。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化考试(测试)或竞赛的成绩(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5.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经教育局综合教育科核准,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6.民办学校应如实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以及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供社会选择,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向社会的承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7.5月1日起,民办学校、公立转制学校开始接受学生报名。6月25日前,民办学校、公立转制学校和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上报招生录取名单。 


四、幼儿园招生  
1.凡年满3周岁(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均可进入户籍所在地区幼儿园就读(含父母一方为嘉定户籍的适龄幼儿)。  
托幼一体的园所可按照托班年龄段进行招生编班。  
2.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等地区幼儿园招生,必须严格按户籍管理审验户口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按划定的校区归口报名入园。  
3.父母或本人在嘉定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购买商品房的适龄幼儿凭上海户口簿和购房证明按校区归口报名入园。  
各幼儿园(含托幼一体园所)须严格控制班额。  
4.凌云幼儿园、南苑幼儿园、贝嘉儿幼儿园、青草地幼儿园、白雪幼儿园、市属联办幼儿园等民办园及实验幼儿园可面向全区招生。  
5.非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园,各镇教委视实际情况,统筹协调。  
转载自嘉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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