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邦邦
2025-01-02
319
12月31日,上海居转户新政终于发布了,大方向基本没有变,细微部分有调整,更利好普通人,之后应该还会出居转户细则,很可能会放宽五大新城和南北地区,大家到时候可以关注下。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新旧政策详细对比内容,附上海居转户2025年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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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1.删掉了计划生育的要求
老政策: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新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之前投靠落户上海取消了计划生育限制,现在居转户也彻底取消了计划生育要求,之前因为投靠落户被卡的,现在都可以尝试申请。
2.连续3年2倍修改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
老政策: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
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新政策: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以不受第五
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在目前的实际审核中,其实看的已经是最近4年是否有累计36个月满足社保要求了
3.老政策无5年3倍,新政策列入进去
新政策: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
保险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证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4.新政新增重点地区支持
新政策提出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和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予以政策支持
目前居转户缩短年限的地区只有临港、张江、崇明,之后五大新城以及南北地区可能也会出台相关政策,缩短落户年限,利好普通人。
5.申请材料缩减
老政策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的个人承诺。
新政策不需要再提供这些材料。
6.受理部门变化
老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新政策:由市人才工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去年1月份公示部门从人社变成了人才工作局,所以政策制定也变成了人才工作局。
总体上来说,新政策基本是延续了之前的大方向,但是也有利好普通人的方面,比如取消了计划生育限制、减少了提交的材料,政策的放宽一般都
是循序渐进的,后续肯定会出居转户细则进一步完善,大家可以期待下五大新城以及南北地区可能会有放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24〕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才工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相关审批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合理规划人口发展,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六条(激励条件)
(一)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证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二)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和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予以政策支持。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凭证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三)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凭证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才工作部门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现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才工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才工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居转户落户
1、7年居住证社保个税+后3年2倍社保
2、7年居住证社保个税+中级职称+后3年1.3倍社保
3、5年居住证社保个税+后3年3倍社保
4、5年居住证社保个税+临港工作+后3年1倍社保
5、5年居住证社保个税+张江工作+后3年2倍社保
6、5年居住证社保个税+张江工作+中级职称+后3年1.3倍社保
人才引进落户
1、本科 + 重点企业 + 2年2倍社保
2、硕士 + 重点企业 + 1年2倍社保
3、博士/高级职称 + 2倍社保
留学生落户
1、Top50直接落户
2、Top51-100 + 工作6个月
3、Top101-500 + 半年1倍社保
4、500以外 + 1年1.5倍社保
以上就是上海居转户2025年政策的相关内容,新政已经开始施行,如果在办理落户过程中遇到困难,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沪邦邦专业老师,一对一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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