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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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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最新政策开始实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如何计算?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如何查询?如何办理?最新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赶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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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分申请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2、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3、材料审核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对持证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奖励证书、结婚证、户口簿、验资报告、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证明等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4、积分核定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5、积分查询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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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
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表 |
||||
分项 |
指标 |
内容 |
分值 |
|
基础指标 |
年龄 |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可理解为43周岁以下积分30分) |
最高分30分 |
|
二选一 |
学历 |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 |
50分 |
|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
60分 |
|||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
90分 |
|||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分 |
|||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10分 |
|||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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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30分 |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60分 |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
100分 |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140分 |
|||
|
社保缴纳年限 |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满一年积3分(没有上限) |
|
加分指标 |
创业人才 |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 |
最高分120分 |
|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最高分120分 |
||
紧缺急需专业 |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 |
30分 |
||
二选一 |
投资纳税 |
连续3年,年纳税10万 |
最高120分 |
|
带动本地就业 |
连续3年,聘用上海户籍人员10人 |
最高120分 |
||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
25分 |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 |
50 |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 |
100分 |
|||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
120分 |
|||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环卫领域) |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
满一年积4分 |
||
远郊重点区域(临港地区) |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 |
满一年积2分 |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 |
10分 |
||
表彰奖励 |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 |
30分 |
||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 |
60分 |
|||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 |
110分 |
|||
配偶为本市户籍 |
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
每满一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
||
减分指标 |
提供虚假材料 |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 |
-150分 |
|
行政拘留记录 |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 |
-50分 |
||
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 |
-150分 |
||
一票否决指标 |
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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